灌政办发〔2017〕180号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灌南县重污染小型
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重污染小型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重污染小型企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重污染小型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廖朝兵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唐 波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吴晓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相海龙 县环保局局长
秦永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社科联主席
刘恩惠 县经信局副局长
徐华楼 县环保局副局长
朱 亚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 泉 县发改委副主任
陈开军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宏波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孙红刚 县督查办综合科科长
王大明 新安镇政府副镇长
宋 能 堆沟港镇党委副书记
廖德刚 田楼镇政府副镇长
严朝明 三口镇政府副镇长
牛海航 百禄镇政府副镇长
陈 波 新集镇人大主席
汤化卫 李集乡宣传委员
李修启 孟兴庄镇政府副镇长
尹志刚 汤沟镇政府副镇长
袁 辉 张店镇政府副镇长
孙中华 北陈集镇政府副镇长
沈克军 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县环保局党组成员
孙存瑞 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
徐志成 灌河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姜清华 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
杨中民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周建军 县水务集团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相海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6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6日印发